发布时间:2024-01-28 作者: 新能源产品
【《民法君“典”事例》:装置充电桩遭物业回绝,车主犯了难】《民法君“典”事例》第一百四十六集聚焦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同业主装置充电桩遭拒,诉请物业公司合作装置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以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节约能源加强环境保护,但凡有利于节能减排,削减污染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应当予以鼓舞。原告在自家停车位内安充电桩,不影响其他业主的共有权,地下车库也并不存在电容量缺乏的状况,契合装置条件。依据民法典第九条、二百七十二条规则,法院判定被告为原告出具装置充电桩的证明资料,并帮忙原告及其托付的相关单位安全、标准、文明装置充电桩。该判定现已收效。(策划:裴夏静后期制作:韦安娜编剧:王存辉)